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我局已在7月上旬对东兴市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发证暂行办法征求了意见。修改完善后,现将《东兴市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发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搞)》发给你们再次征求意见,请你单位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9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
联系人:市水利局规划建设股 林树文,联系电话:7693649,传真:7663599。
附件:东兴市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发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搞)
东兴市水利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