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名称: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田利民
委托代理人:黄仁庭
联系电话:18677333872
邮编:100000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本中心于2017年12月28日收到贵公司递交的“质疑书”原件(质疑内容详见:附件),经我中心审查,对贵公司质疑作出以下答复:
1.质疑事项一:我公司依法参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于2017年12月8日组织的东兴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认为东兴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CA(FCG)20170022GDX)的采购活动的中标结果更正公告损害了我公司合法权益,特提出质疑。
事实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六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按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时对文件存在歧义提出,而不是在复评时提出。
答复:评标委员会在首次评标过程中,将打“▲”和打“★”等同对待,导致原质疑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得到客观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六十四条(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委会进行重新评审。在原质疑人提出质疑后,原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建议修改招标文件重新采购。故该质疑不成立。
2.质疑事项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招标文件第二十八页总则(十)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具体计算时间如下:(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二)对招标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原质疑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提出质疑书,质疑书事项已超出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招标公告上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4日。按上述法律条款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原质疑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最后时间是2017年12月5日,但是原质疑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并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质疑,而在2017年12月8日15时00分前,原质疑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以密封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至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六楼),等于同意招标文件的条款,但是原质疑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在2017年12月18日递交的质疑书中却对招标文件的“★”号内容提出质疑。故原质疑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
答复: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只是针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并非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故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3.质疑事项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四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文件第三十四页第四大项开标第五点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5 人组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说明的是评标委员会可以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而非评标委员会中必须包含采购人代表,且招标文件已说明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5 人组成。故原质疑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质疑的事件二不成立
答复:该质疑已作答复,详见2017年12月25日的质疑答复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规定,贵方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中心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复函!
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1月4日
附件:质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