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以来,在中央、自治区和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文件的各项工作要求,我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向好,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工作成效如下:
1.(7—10)月份我市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商贸、农机、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方面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 我市在自治区“两会”、国庆、中秋、十九大等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零报告,实现了“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
3.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明显。7-10月,全市共组织检查督查组109个,检查企事业单位854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938项,已经完成整改1872项,整改率96.6%;共立案查处问题企业5家,关闭取缔柴油零售点一处;临时查封火灾隐患单位9家,责令“三停”单位6家;责令2家企业停止经营活动,责令2家企业停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设备;通报存在问题企业15家及未完成“五级”隐患整改单位5家,曝光问题企业2批次。没收不合格0#车用柴油10.95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共罚款17.91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