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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3 15:22 | 来源: | 字号: 分享到:
 

  各镇人民政府,东兴海事处、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国土海洋局、市安监局:

  今年4月至5月,广西沿海海域发生了3起内河船舶海上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引发的沉船事故,共导致17人落水、4人死亡、2人失踪;2017年4月10日约03:00时,广东籍“粤清远货3698”轮在钦州港外1#锚地东北约2海里水域锚泊时翻沉,5人获救,2人落水失踪;2017年5月20日,广东中山籍自卸砂船“圃机341”装载碎石自防城港茅岭开往北海过程中,在钦州港西填海石附近沉没,3人获救,2人落水溺亡;2017年5月20日,福建宁德籍杂货船“百祥56”空载在大风江1号标西南侧1.5海里处锚泊时,船体进水翻沉,3人获救,2人落水失踪。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7〕85号)和《防城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防安委办〔2017〕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结合7至10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近期广西沿海发生的多起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运输引发的水上交通事故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常态化治理的意见》(交海办〔2017〕13号)文件精神,落实属地政府、交通、海事、水利、公安边防等相关部门管理责任,消除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安全隐患,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内河船舶非法海上运输长效管理机制。
  二、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1月底
  三、 工作职责
  (一)市、镇两级政府。加强专项治理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
  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提高执法效率、形成合力、形成震慑力。东兴镇、江平镇要对辖区内河砂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链条进行排查,从源头上遏制内河砂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行为。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东兴海事处:负责对辖区涉水工程作业区、海上采砂点等巡查,加大对接收内河船舶运抵货物的海上涉水工程的执法力度。负责对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东兴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督促其严格按核定的航区和经营范围航行或者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坚决查处内河船舶超范围经营。
  公安边防部门:负责对辖区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舶从事海上运输活动及无证驾驶船舶妨碍社会管理行为的处罚,并指导、帮助和支持海事部门、渔政部门开展该类案件的移送。
  东兴市水利局:负责对砂石合法来源证明的检查,禁止采砂区经营人向经海上运输的内河船舶及非法船舶供砂,从源头堵住非法海上运砂行为。
  东兴市国土海洋局:负责对海上砂石来源的检查,禁止采砂区经营人向经海上运输的内河船舶及非法船舶供砂。
  东兴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对水产码头的监督管理,责令经营人不得为海上运输内河船舶装卸货物。
  东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的综合安全监管。
  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设在东兴海事处,负责活动的组织推动及上报信息。联络员:刘华山,电话:2069855  13977095755,
  电子邮箱:dxnyb2866@163.com。各职能部门应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报送至活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送至活动办公室。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镇、各部门应根据职责,通过利用媒体、标语、宣传单、航区巡航广播,或走访企业、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的管理相对人、砂场、采砂点、运砂船舶、船员,进行法律法规、事故教训、处罚案例宣传,使砂场及采砂经营者、船舶和船员真正认识到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的危害和风险,从而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
  (二)信息互通,部门联动。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信息互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三无”的船舶或发现涉嫌无证驾驶船舶者应及时通报公安边防部门或广西海警二支队;发现船舶涉嫌超载、超航区或配员不足等违反航行安全规定的应通报海事部门;发现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或靠泊码头装卸作业应及时通报交通运输和海事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及其他单位的,也应予以通报。
  (三)突出重点,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运输行为的危害性,要抓重点突破,要注重对船员、船东、船公司、砂石装卸点的执法,对砂石船航行水域开展重点巡查。把活动与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及日常执法活动等结合起来,并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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