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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力推进政务信息“五公开”制度 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12-12 15:54 | 来源: | 字号: 分享到:
 
 
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大力推进政务信息“五公开”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兴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函〔201734号)、《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函〔201738号)、《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函〔201761号)文件精神,全面将我局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等,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办文程序

    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公文办理分收文和发文,做到公文办理工作系统化。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签发、把关、编号、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拟制公文时,在发文签批单“是否公开”栏中,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签批报送,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局办公室审查政策文件制定时,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要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公开,政策解读的内容包括:制定政策文件的法规及背景依据、目的和任务、重要内容、预期效果等。

    二、办会程序

    推动会议开放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一)上级或同级其它单位会议

    1.来文会议通知,由办公室收文登记,办公室主任提出呈办意见,报领导批示,办公室专人按领导批示通知参会领导和人员。

    2.来电会议通知,接电人要认真做好记录,核对无误后将记录文件按“来文会议通知”程序办理。

    (二)本单位会议

    1.以本单位名义召开的会议,先由主要负责同志拟定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议题,并以请示的形式呈送,经办公室审核并报领导审批后,拟发会议通知。负责同志通知参会人员并做好会务工作。以本单位的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由办公室负责拟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议题,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主要领导签发。由办公室印发会议通知,并负责会务工作。

    2.由本单位办公室负责对每年的公文、会议的情况,以及公文和会议交办事项按时完成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不负责任、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公开内容

    (一)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等进行公示;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二)将本部门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职责范围、领导班子成员名单、监督方式等管理信息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及时将本机关的行政处罚事项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监督。    

 


      

               

  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11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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