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印象东兴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招商引资 东兴市预决算公开平台
简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公开

对东兴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08-18 17:03 | 来源: | 字号: 分享到:
 
 

对东兴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何水源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东兴市城区一线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的议案》收悉,经我局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环卫工人属我市临时聘用人员,聘用人数及工资待遇标准由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据了解,2014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我市环卫工人执行的工资标准是1500/月,住房公积金60/月;20127月,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东兴市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调整方案的批复》(东政函[2012]60号)同意每年6月至10月发放一线环卫工人降温补贴100/月;20176月,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我市环卫工人原执行的住房公积金从60/月提高到70/月;另外,每月从财政申请审批的环卫工人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843.39元,个人部分288.78元。其实现在东兴市城区一线环卫工人的工资待遇为2802.17/月,扣除单位部分五险843.39元,实际领取工资为1958.78元(含个人应缴五险288.78元和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70元)。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513号)规定,调整东兴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我市城区一线环卫工人现行工资为1958.78元,已达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同样也高于其他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1498.78元(含个人应缴五险288.78元)

另外,我市在拟定2016年度绩效考评奖金发放方案时,也充分考虑到一线环卫工人工作效果,并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财力实际,给予一线环卫工人发放慰问金,发放标准为4000元,目前已发放3600元,剩余400元将于下半年发放。经了解,防城港市其他区县临聘人员并无此项待遇。今后,根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续年增加、地方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等相关政策,并视地方财力改善情况,再予以适当考虑提高环卫工人的工资待遇。

 

 

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8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宗诚  0770-6260010

抄送:东兴市人大办,东兴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标签:
 
? 2009-2017 东兴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使用帮助网站纠错访问统计网站导航
警警
主办:东兴市人民政府 管理维护: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兴市兴东路281号 邮编:538199 电话:0770-7665030
桂公网安备45068102000008号  桂ICP备11003786号
  链接到TRS官网 您是第 位访客 网站标识码4506810001
背景图片
察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