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人社发〔2017〕137号
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吴东霞同志任职的通知
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报来《关于上报给吴东霞同志办理转正任职手续的函》(东市监函〔2017〕357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吴东霞同志任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平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任职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