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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东兴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2017-12-29 索 引 号:
关 键 字: 所属分类:政策文件 文    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驻东兴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东兴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1225 

 

  2017年度东兴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考核责任分工方案

  为深入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圆满完成我市2017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根据《防城港市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防水资源考核〔20172号)和《2017年度防城港市县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防水资源考核〔20175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入库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城、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2017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0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4.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0.4%,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8以上;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7%以上;河流交界断面水功能区水质水量达标率达到100%

  四、材料报送。根据《2017年度防城港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各责任单位分工表》,各责任单位负责汇总收集相应的绩效考评佐证材料,各协助单位要主动对接报送,各责任单位务必于指定时间截点前将台账资料报送市水利局,材料要求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庞思林   联系电话:7689616

  附件:2017年度东兴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各责任单位分工表

  

  

  2017年度东兴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各责任单位分工表

  第一部分   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

  分值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具体评分标准

  完成时间

  用水

  总量

  10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市农业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

  (1)         年度用水量小于或等于年度目标值,

  指标得分=〔(目标值-实际值)/目标值〕×10+10×80%,最高不超过10分。

  2)年度用水总量大于目标值时,该项不得分。

  1231

  万元地区

  生产总值

  用水量降

  

  2

  市统计局

  市工信局

  市水利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当年度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的百分比。

  (1)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达到年度目标值者,得分1.5分。

  (2)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达到目标值,且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60立方米/万元(含60立方米/万元),再得分0.5分。

  (3)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达到目标值,但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大于60立方米/万元,年度降幅高于年度目标值10%(含10%)以上的,再得分0.5分;年度降幅高于年度目标值5%-10%(含5%)的,再得分0.3分。

  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低于目标值时,该项不得分。

  1231

  万元工业

  增加值用

  水量降幅

  2

  市统计局

  市工信局

  市水利局

  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的百分比。

  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年度目标值者,得分1.5分。

  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目标值,且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20立方米/万元(含20立方米/万元),再得分0.5分。

  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目标值,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高于20立方米/万元,年度降幅高于年度目标值10%以上(含10%)的,再得分0.5分;年度降幅高于年度目标值5—10%(含5%)的,再得分0.3分。

  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低于目标值时,该项不得分。

  1231

  农田灌溉

  水有效利

  用系数

  5

  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

  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与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利的比值。

  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统达到年度目标值时,指标得分=目标完成分+工作完成分,其中:目标完成分3分,工作完成分2分。

  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低于目标值时,该项不得分。

  1231

  主要江河

  水库水功

  能区水质

  达标率

  9

  市水利局

  市中心水文站

  水质评价达标的水功能区数量与全部参与考核的水功能区数量的比值。

  1)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得分9分。

  2)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未达100%,但达标率大于等于年度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目标值)/目标值〕×9+9×80%,最高不超过9分。

  3)国家级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年度评价结果不达标,每个水功能区扣1分;市级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年度评价结果不达标,每个水功能区扣0.5分,合计最多扣9分。

  1231

  水功能区

  污染物总

  量减排量

  3

  市水利局

  广西沿海水文水

  资源局

  减排考核水功能区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入河总量较上年减少量。

  1)减排考核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较上年度减少的,得分3分。市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超过年度考核目标值,且减排考核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比上一年减少1—2%(含1%,不含2%),奖励加分0.2分;比上一年减少2%以上(含2%),奖励加分0.3分。

  2)减排考核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较上年度未减少,该项不得分。

  1230

  河流交界

  断面水功

  能区水质

  水量达标

  

  3

  市水利局

  广西沿海水文水

  资源局

  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水量达标率=(全部断面达标总次数/全部断面监测总次数)×100%

  1)河流交界断面水功能区水质水量达标率指标得分=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水量达标率×3

  2)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经认定为较大和重大级别的,发生地所在市该项不得分;认定为较大和

  一般级别的,每发生1件扣1分,扣完为止。

  1231

  小计

  34

       

  第二部分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

  序号

  分项

  分值

  具体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完成时间

  

  

  

  

  1

  河长制度

  3

  1.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1分)。完成工作方案编制得0.6分;市政府出台河长制

  工作方案得0.4分。

  市水利局

  各镇人民政府

  1220

  2.编制河流湖库名录(2分)。开展河流湖库调查,按要求完成辖区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

  里以上河流和小(二)型以上水库名录编制工作得2分,否则不得分。

  1225

  2

  取水许可与水资源

  论证制度

  4

  3.市人民政府出台取水许可政策性文件或相关水资源管理规定(1分)。

  市水利局

 

  1220

  4.制定市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方案(1分)。

  市农业局

  1215

  5.市政府或市水利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印发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的专项文件(1分)。

  市发改局

  1215

  6.取水许可台帐录入率达到100%1分)。发现一个未录入扣0.2分,扣完为止。

 

  1225

  3

  水资源用途管制制

  

  2

  7.开展辖区水资源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工作(1分)

  市水利局

  市发改局

  市环保局

  1220

  8.制定辖区内水资源行业配置方案或在相关规划中明确水资源行业配置方案(1分)。

  市水利局

  1225

  

  

  

  

  4

  地下水管理和

  保护制度

  3

  9.市人民政府出台含有地下水管理与保护要求的政策性文件(2分),有年度

  工作总结(1分)。

  市水利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国土海洋局

  1225

  5

  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制度

  4

  10.市人民政府成立专职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承担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和监督职能(1

  分)。

  市水利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工信局、市农业局、

  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1220

  11. 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部门分工,并经市发

  展改革、水利、住建等部门批复(1 分),年终有工作总结(0.5分)。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工信局、市农业局、

  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1225

  12.落实用水总量统计制度,按要求报送用水统计数据(1.5分)。

 

  1225

    6

  水价和水资源费

  制度

  2

  13.出台并落实市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政策性文件(1分)。

  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市发改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220

  14.出台并落实市级推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政策性文件(1分)。

  1225

  

  

  

  

    7

  水功能区划及相关管理制度

  4

  15.制定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的办法或文件,明确分类监管、监督监测、通报执法等管理要

  求(1分)。

  市水利局

  市发改局、市住

  建局、市工信局、市市环保局、市城

  市管理和综合执

  法局

  1220

  16.核定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并向环保部门或市级人民政府行文提出水域限制排污总量

  意见(1分)。

  1225

  17.制定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办法或文件,明确入河排污口台帐、监测、设置同意、论证

  、通报、处罚等管理要求(1分)。

  1225

  18. 制定2018年度入河排污口监测方案(1分)。

  1230

   8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

   

   4

  19.县(市、区)水利局配合市水利局编制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分)。

  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

  市发改局、

  市环保局

  1220

  20. 市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饮用水水源地均完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

  案编制和批复(1分),开展达标建设工作并有年终总结(0.5分),制定应急预案(0.5分)。

  1225

    

  9

  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

   

  2

  21.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出台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落实方案2分)。

  市水利局

  市工信局、市农业局、

  市发改局、市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1225

  

  

  

  

  

  

  

  

  

  

  

  

  

  

  

  

  

  

  1

  农业节水和高耗水

  行业节水

  4

  22.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年度目标任务(1分)。

  市农业局

  市水利局

  1225

  23.重点开展火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等5个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

  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1分)。

  市工信局

  市发改局、

  市水利局

  1225

  24.完成2017年度自治区节水型单位建设任务(1分)(按市县级单位建成率赋分)。

  市机关局

  市发改局、市水利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230

  25.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1分)。制定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得0.5

  ,完成1个或1个以上县域达标建设得0.5分。

  市水利局

  市发改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225

  2

  用水定额和计划用

  水管理

  2

  26. 配合完成用水定额修订工作,按要求报送用水定额调查资料0.5分)。

   

  市水利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工信局、市农业局、

  市水厂畜牧兽医局

  1230

  27.按照《广西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规定申请、核定、调整、下达年度用水计划1分)。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工信局、市农业局、

  市水厂畜牧兽医局

  1230

  28. 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按要求制定和提交工作方案(0.5分)。

  市住建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水利局

  1225

    3

  管网漏损和公共节

  

    2

  29. 加强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2分)。以住建部门对各市供水管网工作进

  展情况评价作为评分依据进行综合评分。漏损率在12%以内得2分,12~14%1分,超过14%不得分。

  市城市管理

  和综合执法局

  市住建局、市发改局

  1220

   

  4

  水价改革和水资源

  费征管

   

   2

  30. 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1分)。

  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

  1225

  31. 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分)。开展试点的县(区)试点面积不低于5000亩,得1

  分,否则不得分。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25

   

  5

  非常规水源利用和节

  水宣传

  2

  32. 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占用水总量的比例较上年提高(1分)。

  市城市管理

  和综合执法局

  市发改局、市水利局

  1225

  33. 市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开展大型节水主题公益宣传活动(1分)。

  市水利局

  市宣传部、市环保局、

  市工信局、市机关局

  1225

  措施

  落实

  之水

  资源

  保护

  

  

  

  

  

  

  

  

  

  

     6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4

  34. 按《关于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524

  )要求,完成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1分)。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1225

  35.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工作(3分)。7月底前完成招投标每项得0.5分,11

  月底前完成施工12月底前完成验收并提供验收意见每项得0.5分,最多得3分。存在

  2016年及以前自治区安排的项目不完成的,该项不得分

  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25

  7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

  

  5

  36. 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登记台帐(1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

  理规范得1分。未提供入河排污口管理登记台账,扣0.5分;未按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设

  置论证审批的,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清单、设置论证报

  告书和相应审批文件并结合现场核查(抽查)作评分依据。

  市水利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环保局

  1225

  37. 对重要入河排污口开展监督性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覆盖率不断提高(3分)。提供重

  点入河排污口监测名录,并按《水利厅关于开展全区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2017年度监测工

  作的通知》(桂水资源〔201667号)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和上报监测成果评估报告,得3

  分。监测的排污口一个不达标扣0.5分,扣完为止。比对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市水利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环保局

  1225

  38. 城市污水处理率较上年提高(1分)。根据市城市污水处理工作进展评价情况进行评

  分。根据《广西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 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污

  水处理率比上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的不得分。

  市城市管理

  和综合执法局

  市发改局、市水利局

  1225

    8

  省界缓冲区管理

  1

  39. 开展跨县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水量考核工作,提交考核评价结果(1分)。

  市水利局

  市环保局

  1225

    9

  水生态修复和水系连

  

    1

  40. 完成河湖水系连通项目年度建设工作任务(1分)。没有该项任务的,得1分。

  市水利局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1225

  

  

  

  

  

  

  

  

  

   

  10

  水资源论证和取水

  许可管理

   

   

   

  3

  41. 按要求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2分)。准确提供国家级、自治区级批准的开发区、

  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规划清单得1分,开展1个或5个以上规划水资源论证得0.5分,2

  以上得1分,否则不得分。

  市水利局

  市发改局

  1225

  42. 规范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工作(0.5分)。发现不符合

  水资源管理相关规定的,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例扣0.1分,最多扣0.5分。

  1225

  43. 完成辖区内中型灌区农业取水许可清理及到期重新发证工作(0.5分)。提供清单,发

  现一例到期未换发证的扣0.1分,最多扣0.5分。

  市水利局

 

  1225

  11

  水功能区监管

    5

  44. 配合落实广西水功能区及市水功能区年度监测方案(0.5分)。

  市水利局

  市环保局

  1230

  45. 配合完成重要水功能区标示碑年度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3.5分),否则不得分。

  1225

  46. 市政府将水域纳污能力或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作为编制水体达标方案、黑臭水体整治

  、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等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重点工作的依据(0.5分)。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225

  47. 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或者水功能区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的要

  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有关地方政府并通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0.5

  分)。无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和水功能区未达到水质目标情况的,得0.5

  市水利局

  市环保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

  合执法局

  1225

  

  

  

  

  

  

  

  

  

  12

  考核结果纳入政府主

  要领导考核评价

   

  1

  48. 明确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各相关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干

  部或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0.5分)。

  市委组织部

 

  1225

  49. 按时提交上年度整改报告(0.5分)。

  市水利局

 

  1225

  13

  信息系统应用和国控

  项目(二期)建设

  3

  50. 配合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管理任务(3分)。

  市水利局

 

  1230

    14

  水资源计量监控和

  用水统计

    2

  51. 配合做好国家水资源监控站点运行维护管理工作(1分)。

  市水利局

 

  1230

  52. 按要求及时合理报送2017年度水资源公报(0.5分)、水资源管理年报(0.5分)。

 

  1225

     15

  水资源统一管理、队

  伍建设

  1

  53. 县(市、区)行政区有明确的水资源管理机构与人员(1分)。

  市水利局

 

  1225

 

  小计

  66

       

  其他

   1

  创新奖励加分

  1-3

  54. 体现地方特色,取得显著成效的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等方面创新性工作。视创新

  工作成效赋分。

  市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市工信局、

  市农业局

   

  2

  配合国家现场检查

  组工作加扣分

    1

  55. 上一年度被国家考核组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的县(市、区),积极配合考核工作确保

  自治区不被再扣分的,加2分;若市被再扣分,则加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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