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扶领发[2017]17号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7]60号)文件要求,经入户核验、村民小组评议、行政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同意东兴镇黄华昌等71户285人、江平镇阮海东等137户566人、马路镇黄其茂等47户173人,共255户1024人(详见附件)为我市2017年度脱贫户,脱贫后继续帮扶两年跟踪观察一年。
此复。
附:东兴市2017年度脱贫户名单
东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