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印象东兴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招商引资 东兴市预决算公开平台
简讯

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质量检查

东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4 09:53 | 来源: | 字号: 分享到: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驻东兴各单位: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质检标〔2015〕608号)要求,各地质监部门从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咨询电话:0770-7660792

    联系地址: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质监窗口/东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1.《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质检标〔2015〕608号)

        2.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东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月4日

 · 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pdf

 
标签:
 
? 2009-2017 东兴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使用帮助网站纠错访问统计网站导航
警警
主办:东兴市人民政府 管理维护: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兴市兴东路281号 邮编:538199 电话:0770-7665030
桂公网安备45068102000008号  桂ICP备11003786号
  链接到TRS官网 您是第 位访客 网站标识码4506810001
背景图片
察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