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东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用地规划指标要求
(一)本期出让土地1宗,总面积为31815.25㎡:
宗地位于市城区北园C片13#地块(那超路与长湖路交汇处,详见蓝线图),规划用地面积31815.25㎡(约合47.72亩,含分摊面积)。
土地出让用途为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综合用地(具体建设城镇商住小区)。容积率≤4.7,建筑密度≤32%,绿化率≥30%。(注:规划指标以净用地面积计算,本宗地净用地面积20229.66㎡)。
宗地其他指标要求详见市住建局出具的《东兴市北园C片13#地块(政府拍卖用地)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菜单》。
(二)其他条件设置:
1.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
2.项目开竣工要求:自竞得土地次日起,要求1年内必须动工开发建设,3年内竣工,否则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 所开发的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住房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宗地所建房屋的销售对象以我市海关系统住房困难干部职工为主。
二、宗地挂牌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买保证金及竞买对象
1、该宗地设定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14万元/亩(1710元/㎡),加价幅度为0.5万元/亩·次或其整数倍。
2、竞买保证金为2720万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及有欠缴我市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行为的不能参与竞买外,均可申请参加。符合条件者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3月13日,到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有意竞买的申请人应于2013年2月27日8时至2013年3月13日10时前,到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3年3月13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报价交易时间:2013年2月27日8时至2013年3月13日10时的工作时间。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申请人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必须于取得竞买资格的同时进行报价,并且该报价必须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第一个报价者报出的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否则挂牌主持人有权取消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同一时间到场提出竞买申请的,则按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间的先后顺序受理报名及竞买资格审查。
(三)竞得者必须在挂牌成交次日算起15天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全部折算为土地出让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视为违约,挂牌人可解除《成交确认书》,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法律责任。
本次公开出让涉及的挂牌交易服务费、契税、印花税等,以及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涉及的测绘费、证书工本费等,均由竞得者另行按规定缴纳。竞得者在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规定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宗地按现状土地开发程度供地。建筑施工用电、用水等由竞得者自行办理,涉及费用自行负责,竞得者要按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挂牌交易文件资料或来人来电咨询。
我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兴市北仑大道356号
联系电话:0770-7680900 联系人:王洁 陶华
竞买保证金缴交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1、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兴信用社
账 号:894312010102177180
2、中国农业银行东兴支行
账 号:20779101040025632
3、中国银行东兴市北仑大道支行
账 号:618459223145
4、中国工商银行东兴市金园支行
账 号:2107595119201012026
成交价款(土地出让金)缴交账户:
开户单位:东兴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
1、中国建设银行东兴支行营业部
账 号:45001659473050701915
2、中国农业银行东兴支行
账 号:2077910104002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