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办理依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发〔1997〕15 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工商企字〔1998〕31 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
1、《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6、集团成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发照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承诺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本单位责任以外不不能自行解决的特殊情况。
八、咨询电话:0770-7683200
九、投诉电话:0770-7662607
十、提示:(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