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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7-01-23 10:05 | 来源: | 字号: 分享到:
 

 一、办理部门: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发照.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承诺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本单位责任以外不能自行解决的特殊情况。

八、咨询电话:0770-7683200

九、投诉电话:0770-7662607

十、提示:(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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