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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住宅房产证办理

  发布日期:2013-04-28 16:43 | 来源: | 字号: 分享到:
 

  应交材料:

  以下材料除注明外,一律提交一式1份(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需原件备查或加盖公章)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住建局审批的总平图复印件。

  6、放线凭证复印件。

  7、白蚁预防合同书复印件。

  8、房产测绘报告书原件。

  附件:

  1、如超面积须提供超面积罚款单复印件。

  2、如属于拆迁户须提供拆迁协议复印件。

  3、如属于外国人须提供姓名翻译成中文公证书原件。

  收费标准、依据:

  (一)收费标准:

  产权登记费费:80元/户

  (二)收费依据:

  桂价费字[2002]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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