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材料:
以下材料除注明外,一律提交一式1份(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需原件备查或加盖公章)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住建局审批的总平图复印件。
6、放线凭证复印件。
7、白蚁预防合同书复印件。
8、房产测绘报告书原件。
附件:
1、如超面积须提供超面积罚款单复印件。
2、如属于拆迁户须提供拆迁协议复印件。
3、如属于外国人须提供姓名翻译成中文公证书原件。
收费标准、依据:
(一)收费标准:
产权登记费费:80元/户
(二)收费依据:
桂价费字[2002]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