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
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号)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及份数: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各提供一份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分
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
承诺17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
申报材料不全等须延期办理。
八、咨询电话:6260008
九、投诉电话:7663310 7662607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