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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3-05-10 16:35 | 来源: | 字号: 分享到:
 

  一、办理部门:

  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办理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5]51号);

  2、《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民办发[1992]2号)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及份数:

  1、农保缴费证;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

  3、农保缴费收据(发票);

  注:以上材料各提供一份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 社保局→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

  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

  不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

  申报材料不全等须延期办理。

  八、咨询电话:6260008

  九、投诉电话:7663310  7662607

  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依据需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验、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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